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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办理条件 一、从事焰火晚会燃放作业的单位,必须持有省公安厅核发的《大型焰火燃放许可证》,其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公安厅核发的《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员作业证》; 二、举办Ⅰ级焰火晚会燃放活动应雇请具有甲级资质的大型焰火燃放企业实施,举办Ⅱ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雇请具有甲级或乙级资质的大型焰火燃放企业实施,举办Ⅲ、Ⅳ、Ⅴ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可以雇请甲、乙、丙级资质的大型焰火燃放企业实施; 三、Ⅰ级焰火燃放及不满足《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安全条件的焰火燃放,应由主办单位委托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专家组或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申请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Ⅰ级焰火燃放及不满足《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规定安全条件的焰火燃放,由省公安厅认证的安全评估机构对燃放作业技术设计方案与组织实施方案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 |